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关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“召树屯与喃木诺娜”相关拍摄业务的询价函
各相关企业:
西双版纳州文化馆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“召树屯与喃木诺娜”数据档案、章哈微短剧拍摄业务。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,特邀请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本次询价采购。
一、采购单位
西双版纳州文化馆
二、项目内容
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“召树屯与喃木诺娜”进行相关影音拍摄制作。
1.拍摄制作《召树屯与喃木诺娜》傣族章哈全本吟唱,用于完善项目数据档案。
2.拍摄制作《召树屯与喃木诺娜》章哈微短剧,用于项目宣传、普及。
3.拍摄期间产生的策划、剧本编写、导演、摄影、音乐创作、后期剪辑、特效制作、调色、合成、演员、服装、车辆、食宿等费用均由中标公司自行承担。
4.拍摄完成时间:2025年11月30日
三、预算控制价
项目报价需控制在229150.00元(大写:贰拾贰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)以内。
四、提交资料及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提供相应公司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复印件,法人、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授权书(法人参加可不提供)、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,以及公司以往拍摄的同类代表作。
2.提交明确的项目报价并加盖公章。
3.线下提交材料:景洪市民航路43号西双版纳州文化馆三楼办公室;线上提交材料:xsbnzfyzx@126.com
五、质量要求
1. 所有拍摄视频素材规格不低于4K 60帧,成片分辨率不低于4K 25帧,同时需要制作竖屏规格成片,成片分辨率不低于 1080P。
2.数据档案拍摄记录不少于120分钟;章哈微短剧总时长不少于13分钟。
3.章哈微短剧所挑选使用的演员需要熟练掌握西双版纳傣语,并且全片均以西双版纳傣语作为唯一的对白或旁白语言,制作方须对语言进行翻译,并以汉字作为字幕呈现。
符合现行相关行业规定规范及要求,以甲方验收要求为
准。
六、公告有效期:五个工作日。
七、评选及结果通知
由西双版纳州文化馆采购询价小组评选,以企业的报价、资历及专业水准进行综合考量,优胜者中选。公告有效期过后三日内通知中选单位,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及电话:杨雁 0691-2122141
西双版纳州文化馆
2025年9月10日